中国宁波网讯同样申请期限为20年的30万元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比商业银行贷款节省6.8万余元的利息支出!正是因为低利率优势,公积金贷款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显示,截止上月,已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28.53亿元,为22480户职工解决了购房需求。
据介绍,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自1997年7月开办,原先只为购买解困房的职工提供小金额贷款,一般每户2万元左右;而现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已达30万元。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主体,目前已成为我市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的首选品种。据委托银行初步统计,到去年底,公积金贷款所占的比例已超过委托银行住房贷款数的30%。
为了使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能享受到优惠的公积金贷款,近几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了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使更多的职工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到了住房保障体系中。据统计,1997年时市区的公积金累计归集只有3.85亿元,其中的0.69%用于公积金贷款;而到2004年底,市区就归集了46.13亿元,并增大了存贷比例,使归集资金的50.96%用于贷款。
同时,为了满足广大职工对公积金的贷款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陆续推出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次公积金贷款,并结合宁波房价的实际情况,提高了贷款额度,由原先的每户15万提高到了30万。现在,具有宁波市三区、鄞州区、镇海区和北仑区的常住户口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所在单位通过住房公积金年审的,均可申请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发放实行限时审批制度。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接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贷款审批手续;对个别特殊情况的贷款职工,还做到了随到随批。
编辑: 王巍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