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9月23日消息(记者陈捷)“至2007年,建立起具有宁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的发生率。”记者刚刚从宁波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是《宁波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对构建宁波特色的惩防体系提出的目标要求。
据介绍,《实施办法》紧密结合了宁波实际,重点突出宁波特色:探索文化反腐,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融入文化大市建设之中,制定廉政文化建设规划,努力构建起我市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监督重点,积极探索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制度,制定出台《宁波市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市委及其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意见》等。强调阳光防腐,推进政府“阳光工程”建设。提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与公众对话机制建设,办好“阳光热线”直播交流节目,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着眼群众利益,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探索小型建设项目保廉体系,规范村(居)党员干部行为,整顿基层站所作风问题。体现重点突破,开展“三重一大”保廉工作。形成专项构建、行业构建、联合构建、整体构建相结合的“三重一大”保廉工作。坚持科技促建,提高反腐倡廉科技化水平。以系统信息化建设为主要手段,提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电子政务为主要方式,提高机关效能和权力运作的透明度;通过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加强办案装备建设为主要途径,切实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科技含量”。据悉,我市将选择若干个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以及1至2个重点企业构建部门和企业惩防体系。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也将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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