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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考生涉嫌强奸服务员案开庭 女孩仍为处女
稿源: 海南新闻网/海南特区报   2005-10-18 16:39:11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17日,海南省乐东县某中学高考生高考第一天晚上涉嫌强奸宾馆服务员案,在乐东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庭上,控辩双方就考生王群(化名)与所住宾馆的服务员邓某是否真正发生过性关系、其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

  公诉人在庭审中诉称,被告人王群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宾馆服务员邓某发生了性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论处。而被告人王群的辩护律师辩称,该案发生后,警方曾将受害人带到

  医院检查,受害人在案发后检查还是一位处女,由此可以证明王群并没与邓某发生真正的性行为。另外,邓某与王群发生的所谓的性关系的过程中,虽然有一定的挣扎,但其内心是自愿的,所以王群并没有违背邓某本人的意愿,故不能认定王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庭审中,嫌犯王群对公诉人指控的内容进行了否定,称他没有使用暴力手段。17日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案件回放

  2005年6月7日,全国统一高考的第一天晚上,乐东县17岁的应届高考生王群,在其所住宿的宾馆内涉嫌强奸一名16岁的女服务员。被当地警方拘捕时,王群压根儿不认为自己是强奸,他理直气壮地说:“这个年代,一相爱就上床是很正常的事情,我的行为最多是过分了点,怎么能算强奸呢?”

  6月8日上午,乐东公安局决定对王群进行刑事拘留。当王群在刑事拘留书上签字时,他竟天真地对民警说:“不能再审我了吧?我还要接着考试呢!”但签字完后,王群进的不是考场,而是看守所。在被押进看守所的一瞬间,他终于伤心地流下了痛悔的眼泪。

编辑: 徐叶青纠错:171964650@qq.com

海南高考生涉嫌强奸服务员案开庭 女孩仍为处女

稿源: 海南新闻网/海南特区报 2005-10-18 16:39:11

  中国宁波网讯 17日,海南省乐东县某中学高考生高考第一天晚上涉嫌强奸宾馆服务员案,在乐东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庭上,控辩双方就考生王群(化名)与所住宾馆的服务员邓某是否真正发生过性关系、其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

  公诉人在庭审中诉称,被告人王群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宾馆服务员邓某发生了性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论处。而被告人王群的辩护律师辩称,该案发生后,警方曾将受害人带到

  医院检查,受害人在案发后检查还是一位处女,由此可以证明王群并没与邓某发生真正的性行为。另外,邓某与王群发生的所谓的性关系的过程中,虽然有一定的挣扎,但其内心是自愿的,所以王群并没有违背邓某本人的意愿,故不能认定王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庭审中,嫌犯王群对公诉人指控的内容进行了否定,称他没有使用暴力手段。17日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案件回放

  2005年6月7日,全国统一高考的第一天晚上,乐东县17岁的应届高考生王群,在其所住宿的宾馆内涉嫌强奸一名16岁的女服务员。被当地警方拘捕时,王群压根儿不认为自己是强奸,他理直气壮地说:“这个年代,一相爱就上床是很正常的事情,我的行为最多是过分了点,怎么能算强奸呢?”

  6月8日上午,乐东公安局决定对王群进行刑事拘留。当王群在刑事拘留书上签字时,他竟天真地对民警说:“不能再审我了吧?我还要接着考试呢!”但签字完后,王群进的不是考场,而是看守所。在被押进看守所的一瞬间,他终于伤心地流下了痛悔的眼泪。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