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0月19日消息(记者 赖小惠 通信员赵继承)我市今冬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清楚地了解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部署安排,10月20日,记者就今冬征兵有关问题,专门采访了军分区司令员武晋宁大校。
问:今冬征兵的具体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目前,各县(市)、区征兵目测初检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计划,10月31日前完成征集准备,从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为驻西藏部队征集的新兵于11月25日前将新兵运至空运集结地。
问:今冬我市征兵的任务是怎样的?
答:根据省征兵命令,我市今冬共征集新兵2840人,其中解放军1930人,武装警察部队910人,比去年略有增加,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为45%。抓好进藏高原兵征集;全面铺开在校大学生征集工作;在江东区组织征兵心理检测试点,有条件的单位可自行组织。
问:今冬我市征兵的征集对象和范围是怎样的?
答: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海岛和完成任务确有困难的偏僻农村,经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征集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小学毕业,征集乡镇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女青年,应当是200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尽量多征集一些少数民族青年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征集一些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问:今冬我市征兵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答: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问:今冬我市征集新兵在年龄上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男青年为2005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5年年满18至19岁.另外,为适应部队一些特殊专业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还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5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问:今冬我市在征集高校在校大学生义务兵上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征集高校在校大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市将全面展开征集高校在校大学生入伍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有关优待政策是:
1、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退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其退伍复学后,每年减免其学费的50%;对荣获优秀士兵的,复学后按不低于70%的标准减免学费;对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在校大学生服现役期间因公致残,并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复学后免交学费。在校大学生减免的学费由各高校上报市征兵办公室,经市征兵办公室审核后,由教育局和市财政局研究解决。
2、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时,对专升本、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校大学生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对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以及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退伍复学后应适当增加学分。在校大学生服现役期间,通过自学考试或通过国家统考合格的有关课程,其复学后可以免修。
4、在校大学生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按当地非农业户口入伍义务兵的优待标准发放优待金。退伍后,由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按当地自谋职业的非农业户口退伍兵标准发放安置补助金。
5、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毕业后,人事部门应优先推荐工作。退役在校大学生的军龄计入所在单位的工龄。
问:我市在做好进藏义务兵优待安置上有哪些政策?
答:进藏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优待金按内地义务兵的三倍标准发放。现役服满后,原系农业户口的,根据本人自愿,可在原籍地转为非农业户口。进藏义务兵退伍后,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按所在地当年内非农业户口退伍兵的2倍标准发放。
问:今冬我市征兵在征集办法上有哪些规定?
答: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05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2005年12月1日起算。
问:今冬征兵对提高新兵质量有什么要求?
答:提高新兵质量,是做好征兵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要以新兵质量为核心,积极采取措施,严把“四个关口”,确保新兵质量。一是要严把政治审查关,二是要严把体格检查关,三是要严把审批定兵关,四是要严把政策标准关。
问:今冬我市在依法和廉洁征兵上有什么要求和举措?
答:依法和廉洁征兵,是确保我市征兵工作健康发展的两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各级要针对一些地区当前逃避服兵役现象有所增多的问题,加大依法征兵工作力度,有效维护兵役法规的权威。要加大对兵役法规的宣传,努力营造依法服兵役的氛围。要成立由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督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对个别逃避服兵役的青年和拒绝承担兵役义务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于廉洁征兵问题,各级均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当前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要继续坚持“三公开”、“四张榜”制度,使征兵工作始终处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中。做到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促廉政。对征兵工作中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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