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郭靖)我市关于解决“住房难”和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政策出台后,各县(市)区政府采取相应措施,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
余姚市对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摸底后,针对近2000户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8平方米的家庭,初步确定今后4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和销售目标,计划4年提供房源1800套。慈溪市修改完善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计划每年提供600套到800套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有1600多套房源的“人和家园”项目通过规划和初步设计方案会审,部分已开工建设。
镇海区按不同层次居民收入水平和住房需求,出台政策分别解决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2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和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8平方米、人均年收入7400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其经济适用房项目“金丰阳光”总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有房源1200多套。北仑区主要解决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居民危房户和居住面积较小户的住房困难,今年计划再开工建设5万平方米,明、后两年分别计划开工建设8万平方米和10万平方米。
宁海县编制了经济适用房6年建设计划和销售目标。今年推出经济适用房32套,明年到2010年计划每年安排经济适用房100套。象山县今年计划建设经济适用房210套。明、后两年将按“一次性规划、分年度实施”方案,确定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奉化市将旧城旧村改造、农住小区建设、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建设和外来人员公寓建设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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