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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狗恐吓或咬人将受法律处罚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6-02-15 17:06:44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2月15日消息(记者孙世云通讯员林道清)记者今天从宁波市公安局获悉,从2月16日起,市公安局在宁波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犬类集中整治行动,对无证养犬、不按时年检和违规遛犬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整治。

  据了解,200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实施,法规中明确规定对“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以及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分别可作警告、罚款、乃至拘留的处罚。

  领证、年检地点:

  海暑:祖关山路1号(花鸟市场内)电话:87498731

  江东:江东北路326号(东苑花卉市场内)电话:87784110

  江北:环城北路西段96号(江北公安局右侧)电话:87383177

编辑: 孙世云纠错:171964650@qq.com

放狗恐吓或咬人将受法律处罚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6-02-15 17:06:44

  中国宁波网2月15日消息(记者孙世云通讯员林道清)记者今天从宁波市公安局获悉,从2月16日起,市公安局在宁波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犬类集中整治行动,对无证养犬、不按时年检和违规遛犬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整治。

  据了解,200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实施,法规中明确规定对“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以及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分别可作警告、罚款、乃至拘留的处罚。

  领证、年检地点:

  海暑:祖关山路1号(花鸟市场内)电话:87498731

  江东:江东北路326号(东苑花卉市场内)电话:87784110

  江北:环城北路西段96号(江北公安局右侧)电话:8738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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