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2月15日消息(记者孙世云通讯员林道清)记者今天从宁波市公安局获悉,从2月16日起,市公安局在宁波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犬类集中整治行动,对无证养犬、不按时年检和违规遛犬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整治。
据了解,200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实施,法规中明确规定对“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以及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分别可作警告、罚款、乃至拘留的处罚。
领证、年检地点:
海暑:祖关山路1号(花鸟市场内)电话:87498731
江东:江东北路326号(东苑花卉市场内)电话:87784110
江北:环城北路西段96号(江北公安局右侧)电话:87383177
编辑: 孙世云纠错:17196465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