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2月21日消息(记者孙世云)记者今天从宁波市公安局了解到,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取代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成为市民日常生活新的保护伞和行为准则。
据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的处罚行为范围更加貼近老百姓的生活,例如:扬言要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违法举办大型活动的行为;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猥亵他人的行为;强迫交易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行为;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等处罚法中都作了有明确的规定。
市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与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新法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范围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238种。原条例规定处罚行为范围为8类73种,新法为5类238种,类别虽然缩减,但加入了100多种具体的情形,覆盖了一些近些年出现的社会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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