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3月6日消息(记者陈捷通讯员宣文)近几年来,食品和餐饮方面的申诉一直是消费者反映的热点,消费者因为吃到不卫生、不安全的食品而身体受到伤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据宁波工商12315中心的数据统计,2005年度受理相关食品类申诉1208件,餐饮服务方面的纠纷435件,略高与去年同期。
申诉回放
申诉一:过期近两月的牛奶还是“鲜奶”
“我刚买的一盒鲜牛奶,一看上面标注的生产日期已过了近两个月!”2005年7月消费者邓先生愤然向12315申诉。据邓先生反映,这盒鲜牛奶是他在古林镇上一家小店内花2元钱买来的,当时也没仔细看,回家后喝了几口才发现味道不对,感觉恶心还发生了呕吐,邓先生这才查看起了生产日期,竟然已过生产期近两个月。牛奶包装说明上标注,这盒鲜牛奶在4摄氏度的情况下,保质期为4天。鄞州12315了解情况属实后,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经营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过期、失效、变质商品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费用总额的一倍,故最后经营者俞某赔偿消费者牛奶价款的2倍即4元,误工费一天20元,身体检查等医疗费用176元,共200元。
申诉二: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屡禁不止
2005年年末,北仑消费者虞先生向12315申诉称,当天中午,他从地上拿起一瓶大梁山啤酒准备食用时,啤酒瓶突然爆炸,导致其女儿脚后跟上面一根总筋断掉,送医院急救。经过医院诊断为左脚跟腱开放性断裂,医院为其作了缝合手术后,因女儿伤势严重,又住院15天,花去医药费用3200元。经北仑12315调解,由厂方赔偿消费者虞先生女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生活补助以及残废赔偿费等计人民币15000元。
申诉三:野生大黄鱼少了黄鱼胶
花1337元/斤购买来的野生大黄鱼,吃时却发现少了鱼胶,酒店怎能如此做生意?不过令汪先生欣慰的是,经宁海12315调解,他讨回了公道。2005年一天,江先生请朋友在宁海某酒店用餐,听说该店的野生大黄鱼很正宗,便花1337元/斤点了一条,菜上来后,味道果然不错,于是他就想把鱼胶找出来送给朋友吃,可是他左挑右拣,就是不见鱼胶的影子。酒店就此事无异议,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定,汪先生便拨打了12315。经宁海12315调解,酒店不仅向汪先生道了歉,而且答应提供与黄鱼等值的免费服务。
申诉剖析
据宁波工商12315中心受理数据显示,消费者对食品方面的申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无照(证)经营者食品卫生质量得不到保障,食品掺入各种杂质和异物;二是小食品生产企业设备简陋,卫生状况差,生产的食品质量堪忧,同时存在仿冒和制假情况;三是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难以辩认,甚至伪造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四是销售熟制品,不加盖防护用品,造成食品不卫生现象;五是奶制品、豆制品、面食和糕点各种添加剂、色素、营养成分不符合标准。针对以上情况,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推出了食品市场准入、食品检测车快速检测及放心店工程等多项举措,为构筑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作出了一定的成效。
消费者对餐饮服务方面的反映主要有:一是缺斤短两现象严重。尤其是海鲜的份量上。经营者大多不在现场称重,只在称量后告知消费者。二是提供可选择性商品时,不进行明示。部分商家在提供茶水、湿巾等有偿商品时,并不告知消费者,而在结账时,却直接列入收费项目。三是卫生质量把关不严,储藏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部分消费者食用后身体不适,甚至发生集体中毒事件。四是存在服务态度差、提供服务不及时现象。五是提供酒、饮料随意加价,甚至提供假冒伪劣商品。
消费指导
一是购买食品要仔细查看食物有无变质,是否超过保质期;二是因吃到不卫生的食品导致身体不舒服,切记第一时间要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查出原因,掌握确凿证据;三是购买食品或就餐后要索取发票或凭证,并妥善保留,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依据。消费者发现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应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如发现在生产领域出现不法行为时向质量监督、卫生等部门举报,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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