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燕)市工商局日前发布新闻,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工商局针对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制订了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25条新政策。
25条新政策主要包括放宽农村市场准入环境、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促进搞活农产品流通、提升涉农企业美誉度、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等方面。新政策明确了农村合作社的多种建立途径,对农民在指定区域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免予工商登记并免收工商费,对涉农企业登记实施当场决定制度,推广“企业+农户+商标”的经营模式,并将“订单农业”和“农村经纪人”列为重点培育和发展对象。
25条新政策有不少可圈可点之处,对新农村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其中许多方面将给农民带来立竿见影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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