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3月29日消息(记者丁伟通讯员杨建炎)记者今天从市总工会获悉,宁波职工互助保障会成立两年来,参保已达41万多人次,至今年2月底,累计已有25845人次享受医疗互助保障金3489.28万元。这种互助帮困形式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会成立于2003年4月,包括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共四大医疗互助保障体系。据统计,目前这四大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已达41万多人次。其中在职职工参保222865人,退休人员参保62224人,特种重病参保62749人,女职工安康参保65920人。至今年2月底,累计已有25845人次享受医疗互助保障金3489.28万元,其中:在职住院10061人次,给付1458.96万元;退休住院15600人次,给付1852.92万元;特种重病93人,给付86.4万元;女职工安康91人,给付91万元。
据了解,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每人每年缴互助保障费为50元,凡是参加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各类单位,由所在单位工会组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集体参保。同时,为了减轻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的缴费负担,对在改制中理顺劳动关系的14000多名“两保”人员,经与宁波慈善总会协商同意,由该会每年出资为他们免费参保。另外,尽管退休人员年龄大、体弱多病,住院率和人均住院费均比在职职工高出数倍,但对他们的缴费标准还是定在最低限度,即每人每年缴90元,不足部分则通过其他途径弥补。
宁波市总工会主席王必恒告诉记者,市总工会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主要是为了减轻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缓解职工看病贵这一突出问题;该保障既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职工医疗保障体系,同时也有利于弘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促进社会的和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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