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4月12日消息(记者丁伟)今天,记者从宁波出口加工区获悉,目前,该区已成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颁布《宁波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试点办法》后,全国第一个进行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的出口加工区。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进出口贸易以及与之相关的加工、仓储和运输业的迅速发展,出口加工区企业的经营方式和交易方式日趋灵活多样,现行《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部分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此,为更好地支持出口加工区的发展,今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准了《宁波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试点办法》。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宁波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试点办法》与2000年9月1日实施的《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相比,在外汇帐户、结汇、购汇及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例如,在结汇管理方面,《宁波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试点办法》取消了审批环节,规定区内企业可持有关支付命令或清单、发票等凭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手续。
据悉,《宁波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试点办法》的实施,满足了目前区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外汇管理政策的需求,特别是取消了购汇、资金流与货物流不对应情况下付汇等方面的限制,对便利宁波出口加工区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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