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流下悔恨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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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琼中17岁少年蒋某,在参加本村青年的婚礼上,看到新娘的伴娘漂亮性感,顿起歹意,婚礼后,其伙同他人窜到伴娘的睡房,趁伴娘醉酒熟睡之际对其进行猥亵长达40多分钟……
日前,年仅17岁的蒋某坐在琼中法院的被告席上,因其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提起公诉。因案发时蒋某未满18岁,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
漂亮伴娘引来众人目光
今年4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琼中湾岭镇。在山村一栋新房里记者见到22岁的新娘黄某。谈到伴娘被人猥亵一事,黄某一脸愧疚,“我不知说什么好,本来那天是我的大喜日子,可因出了这样的事,我感到很难过,觉得对不起要好的姐妹。”
黄某告诉记者,2005年12月8日,她与男友举行婚礼,当天,村里非常热闹,有几百人来喝喜酒。受害人李某是新郎的外甥女,也是黄某的好朋友,婚礼那天,李某是新娘的伴娘。黄某说,伴娘李某穿得非常漂亮,引来众人目光。因敬酒的人多,伴娘李某替新娘喝了不少酒,很多年青人争先与伴娘喝酒。李某那天真是喝多了,酒从中午一直喝到晚上12点以后。后来丈夫的两位亲戚将李某扶到李某的大舅家。
伴娘醉酒不知被猥亵
19岁的李某身材苗条,非常清秀,谈起自己遭猥亵之事,李某痛苦地说简至是一场恶梦。李某说,当天发生的事情,她一点也不清楚,因酒喝得太多,她被人扶到大舅家,当时是舅妈为她洗的澡,睡在床上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天上午8点多,李某起床后,感到下身疼痛,但她没太在意。在小舅家吃饭时,表姐教训她说,她晚上睡得那么死,内裤扔在地上,赤条条躺在床上,怎么叫都不醒,太难看了。表姐说,是她为李某穿上的睡衣。
李某说,当时,她听表姐这么说非常吃惊,她记得,大舅妈为她洗澡后,换上了一身睡衣裤,怎么可能赤条条躺在床上呢?当时大舅妈也说,她给李某换上了衣服。挨了骂的李某心里委屈,不禁哭了起来。
大舅陈老大问了情况后说,一定是本村的蒋某及陈某所为。
警方抓获一猥亵疑犯
陈老大对记者说,当晚12点时,他回到家后,在客厅里正准备拿衣服洗澡,发现本村的蒋某及陈某从李某睡觉的房里走出来。就问两人为什么这么晚了不回家睡觉。当时,蒋、陈二人很慌张,没说什么就走了。上午10点,家人向乌石派出所报了案。
接案后,琼中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武带着民警来到现场,在睡床的床单上发现有少许分泌物。经法医检查,李某阴部有损伤。
当天中午,得知有警方来村调查情况,蒋某偷偷来到现场探虚实,见有民警在场,拔腿就跑,民警追出几十米将蒋某抓获。
而在酒席上仍在喝酒的另一疑犯陈某得知警方抓捕,慌忙逃走。
少年称不知猥亵是犯罪
记者在琼中看守所见到蒋某。一脸稚气的蒋某说,他兄弟姐妹6人,他是最小的,只上过小学。案发当晚,他喝了很多酒,当酒喝到11点多时,陈某跟他说,漂亮伴娘在陈老大家里睡觉,去找伴娘玩玩。蒋某同意,回家拿了手电筒。
俩人来到陈老大家里时,发现李某一个人睡在里间的床上。蒋某将房门关上,陈某让蒋某将灯关掉。蒋某说,是他首先掀开李某的上衣摸对方的胸部……后来陈某非常霸道地让他靠边,并让他将手电筒关掉,陈某脱了鞋上了床。当时房间里一片漆黑,他坐在床头的一边,听到陈某喘息的声音……
蒋某说,时间约有40多分钟,后来他们听到有人来了,慌忙从房间里出来,正好碰到在客厅里的陈老大。自己不知这是犯罪,并表示很后悔。
相关法条
强制猥亵妇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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