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域职能结构规划图
中国宁波网讯 批复要求,在规划实施中要有序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本报讯(记者郭靖实习生周洵娴邵隽)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最近获国务院批复实施。市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了这个消息。
国务院批复明确,我市城市性质为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批复中,宁波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港口和对外贸易口岸优势,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宁波建设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国际港口和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批复就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有序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保持中心城区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相对独立的组团式布局结构,强化中心城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50万左右,建设用地控制在312平方公里以内。按照总体空间布局,积极引导产业与人口合理分布,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立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相协调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坚持公交优先,建立包括轨道交通在内的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公共客运服务系统。重视防灾工作,建立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城市。集约和节约利用建设用地,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保护城市水源地,发展节水技术,推广清洁能源,推进建筑、工业和交通节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烟尘、酸雨、污水、机动车尾气治理和海洋生态保护。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将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从方便低收入群体生活与就业出发,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同时根据城市实际需要与可能,控制旧城开发强度,稳步推进危旧房改造。
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保护好“三江交汇、一湖居中”的旧城格局,控制旧城内建筑高度。重点保护天一阁等文物保护单位和海上丝绸之路等遗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月湖、秀水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保持古城传统风貌。利用宁波江河交汇和滨海的优势,提高绿化覆盖率,形成靠山面海、绿水相间的城市特色。
让我们来看一看宁波美好未来
编辑: 胡晓云纠错:171964650@qq.com/13736009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