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3日电(记者李志勇)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13日在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人民银行将采取4项主要措施防止银行卡犯罪。
欧阳卫民介绍,根据过去奥运会举办城市的一些经验,奥运会期间和奥运会以后,是银行卡犯罪的高发期。对此,人民银行也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
首先,从2008年4月到7月,人民银行联合公安部发起了整治银行卡犯罪的专项行动。到目前为止,已经受理各类银行卡案件2000多起,立案1600起,破案1120起,抓获了犯罪嫌疑人324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特别是在福建、浙江和北京都分别破获了信用卡犯罪的大案。
其次,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银行卡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对银行卡事前、事中和事后监控提出了要求。银行卡交易涉及面很多,包括持卡人、发卡行、商户、受理行和转接机构5个环节,特别是发卡行、商户、受理机构,对银行卡犯罪的防范方面处于一线,人民银行对五个方面的当事人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人民银行对奥运会期间银行卡突发风险事件制定了应急的预案,包括应对计算机黑客攻击、特约商户的一些恶意欺诈、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如何保护等。
最后,在奥运会开幕式前一天,人民银行还发布了如何防止国际伪卡集团在中国进行犯罪活动这方面的通知,其中一个措施是,外卡到中国来刷卡的时候,刷卡金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商户收银员有权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件。
此外,人民银行对于一些外卡涉嫌从事欺诈的还建立了一个黑名单库。这个黑名单库能够帮助发卡行、收单行和转接机构自动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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