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消息(记者张晓) 昨天上午,宁波市政协十三届八次常委会议在政协联谊中心举行,市政协社法和民宗课题组在会议上提交了《关于逐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议》。报告中说,工资收入是职工最基本的生活来源,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劳动关系中最实质的核心问题,建议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劳资共决机制。
宁波市政协十三届八次常委会召开 |
在该建议中,部分政协委员提出,近五年来,随着我市的经济快速发展,企业职工工资也在逐年增大。2002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9050元,2007年达到27049元,年平均增幅7.28%,但是职工平均工资增速与5年间我市14.4%的年均GDP增速相距甚远,低了7.12个百分点;而与5年间规模企业利润17.94%的年均增速相比则相差更大。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的马太效应加剧。高收入行业要么增长速度快,要么原始基数高,有的甚至在高起点上又出现高速度,其中的部分行业利用其先天的资源垄断优势,薪酬的增长遥遥领先于其他行业,而作为从业人员占据主体的制造、建筑的行业薪酬水平增长却显得相对缓慢。
另外,企业自主决定分配,企业高管的收入往往能搭上效益快车年年增长,而企业员工增效不加薪的现象广泛存在。
潘一红常委在做报告 |
部分政协委员针对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和建议:一、调整工资结构,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二、强化政府干预作用,完善监控手段;三、做好劳动定额标准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四、培育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主体,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劳资共决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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