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巍通讯员吴婧) 9月17日起,我市质监部门开始对我市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双燕奶业有限公司、宁海利丰牧业有限公司3家所有地产液态奶生产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管,对企业实行生产原料、成品批批检验,生产过程质量实时监控。截止10月8日,我市质监部门累计检测全市液态奶企业原料奶73批次,共计1055.2吨;液态奶180批次,共计999.77吨。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未检出三聚氰胺。
另据了解,日前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规定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根据公告,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此外,10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 22388-2008)国家标准。标准规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三种方法为三聚氰胺检测方法,检测定量限分别为2 mg/kg、0.05mg/kg和0.01mg/kg。标准适用于原料乳、乳制品以及含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的定量测定。检测时,根据被检测对象与其限量值的规定,选用与其相适应的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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