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备用署名:汉应民 欣城)
近日,湖北省大冶市街头出现一张“寻官启事”。一位署名“文明冶人”的大冶市民张贴告示,称大冶市“黑的”泛滥,胡乱停放,轧破人行道彩砖,撞垮花坛,对当地公共设施以及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寻找”政府官员对这一现象进行整治。大冶市政府为此成立了“城区交通秩序整顿领导办公室”,联合交通、交警、城管等多家单位,集中整治“黑的”非法营运、胡乱停放的问题。用卧底、引诱的方式抓‘黑的’。”(11月24日《法制日报》)
面对“寻官启事”的尴尬,大冶市闻风而动,立即成立专门临时机构,部署交通整治风暴,体现了对民意诉求的重视,值得肯定。不仅“寻官启事”的张贴人会感到欣慰,该市“黑的”横行的局面也会得到缓解,但是笔者并不敢为这种“临时抱佛脚”的交通整治路径叫好。
从报道来看,当地交通秩序混乱,“黑的”横行的问题由来已久,许多市民都有意见。我不明白的是,既然问题由来已久。有关部门为什么不早作出常规工作安排,早日介入整治,实现长效管理,一定要等到市民张贴“寻官启事”以后才引起重视?“寻官启事”张贴者肯定不是第一目击者,普通市民肯定也有怨言,他们不可能没有向有关部门反映。大冶市的交通、交警、城管等部门,也不可能不清楚“黑的”泛滥的危害,为什么迟迟不见行动呢?面对如此执法效率与交通整治逻辑,政府职能部门也应该引起反思,思考如何更好执法为民,提高执法效率。
其实,要管好城市交通秩序,光靠领导重视与集中整治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一套长效管理机制,需要执法者严格过细管理,需要每一名公民履行监督责任。“寻官启事”出笼,媒体曝光,让政府的脸面上挂不住,政府有关部门展开集中整治检查。这也会给市民留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印象。看来,执法部门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而且笔者担心,为了化解“寻官启事”尴尬掀起的“黑的”整治风暴,是一种运动式行政,难以持久。当然,有关部门在短期内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对某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甚至诱导司机非法营运,在一段时期内整治效果可能会“立竿见影”。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有关部门满足于运动式行政、应景整治,整治风暴刮过之后,“黑的”泛滥,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还会故态复萌,而且其他问题也会不断出现。
因此,笔者认为,“寻官启事”引发“黑的”整治风暴,固然显示出政府重视民意的姿态,但不值得庆幸,好戏应该在后头。这种治标不治本的运动式执法模式,还可能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形象。只有通过建章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使交通秩序整治成为一种工作常态,抓好日常过细管理,并为之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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