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近日表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还会采取更有力的政策调整来促进住房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包括第二套住房政策的调整。(12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http://news.sina.com.cn/c/2008-12-01/024216755735.shtml )
这个消息的出台并不令人惊讶。受全球经济骤变的影响,近一段时间我国集中调整了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比如前些天出台4万亿投资计划,大幅度降低利率等,而房地产领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领域,在这个领域有所动作,也是必然之事吧。此外,自2007年9月中央对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调整以来,房地产商及明显有代理人色彩的一些经济学人一直在相关领域的相关意义上进行鼓吹,可谓不遗余力,而这些人的力量之大又是尽人皆知之事,所以,虽然这种政策调整几乎就是重复美国“次贷”危机之路,但最后决策机构真的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也是可以预料的事。
只是无论如何都有一种怪怪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不是因为一些明显荒唐的建议居然会被决策者所接受,而是认为近期以来一系列重大经济调整政策的出台过程中似乎少了些什么。一种程序?或者一种声音?亦或都是?不错,人大似乎从相关的决策过程中消失了,人大也没有就相关决策发出应有的声音。
人大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无须我在这里说什么;人大在类似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中应该担当什么角色,似乎也无须我在这里说什么。于是,人大的“消失”、“消音”,自然便令人感到奇怪。而在地球的另一面,我们看到,布什政府刺激经济的政策一出台,马上面对的便是参众两院的审议。甚至于可以这么说,在美国整个刺激经济政策出台的过程中,其参众两院领袖所引起媒体之关注远远超过美国总统布什、以及他的国务卿赖斯。
那么,让我们借美国的情况来进行一下分析。其参众两院有对总统及整个行政系统进行监督之责,同时,与美国总统每届任期只有4年、只能连任两届不同,美国参众两院的议员每届任期有6年,而且可以连任3届。这一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它可以制约行政系统的急功近利行为,使得美国经济、政治,可以获得一个更长远的发展预期。那么,我们的人大当然不是美国的议会,我们的人大代表也不是美国的议员。但是,我们去看《宪法》,那是中国的根本大法,它里面详细讲述了我们的制度设计。而从它所讲述的制度设计之意义来说,我们的人大不也应该起到美国议会相同的作用吗?(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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