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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2-12 07:30:41

  三、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宁波”

  常委会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围绕建设“法治宁波”,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有法可依是建设“法治宁波”的重要内容。常委会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共制定法规4件,修订1件,废止1件,完成立法论证或调研12项。除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结转今年二审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5件法规均已审议通过,其中4件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1件正在报请批准之中。在立法过程中,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了立法工作联席会议、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动态管理、立法计划实施情况通报和督促检查、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提前介入、法规草案重大问题修改协商、年度立法计划预安排和立法项目起草工作责任考核等7项制度,并实行常委会会议隔次审议法规草案办法。确定首批14个立法工作联系点,通过多种途径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立法意见和建议,统筹平衡各方利益关系。进一步重视创制性立法,增强地方特色。如节约能源条例明确,政府投融资建筑项目及新建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场、酒店、医院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注重强化法规的执法成效,督促市政府及时制定与法规相配套的实施办法或细则。进一步完善立法绩效评估机制,重点对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进行了评估。全面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对纳入清理范围的61件法规逐个进行审查,明确清理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共梳理汇总了245条清理意见。这些意见待下步论证研究后再作处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年共审查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11件、其他规范性文件47件,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件。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常委会认真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要求结合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配置职能,完善执法责任制,努力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多头管理、办事繁琐等问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面对职务犯罪的新情况,审议市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提高预防水平,自觉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高度重视司法审判工作,听取市中级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情况报告,组织代表旁听法院有关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等3次公开审判,促进公正司法。针对其他城市少数监管场所暴露出来的执法不严、管理失序等现象,及时组织视察劳教所、监狱等监管场所,督促监管机构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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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