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支持代表履职,发挥主体作用
常委会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支持和激励代表依法履职,改进和完善代表活动方式,努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强化办理绩效。坚持把议案处理和建议督办作为保障代表权利的重要工作来抓。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3件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常委会根据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代表提议的修改农村绿化条例列入本届地方立法规划项目库。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773件建议,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24件建议,也得到了认真办理。进一步强化重点建议督办机制,重点建议督办件不但由常委会领导督办,而且首次由市政府领导领办。8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继续加大对面上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定期开展催办督促,及时公布办理进度。特别是通过推动建议承办部门局级领导与代表进行面商,提高建议所涉实际问题的解决率。去年局级领导面商率达到了79%,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环保、城建等建议得到了较好落实。常委会还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承办单位答复已基本解决、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1092件建议开展了“回头看”活动。通过承办单位自查、征询代表意见、邀请代表参加、组织力量抽查等方式,一批事关全局和民生问题的承诺件得到有效落实。同时,重视总结各地经验,积极推广代表培训提高素质、提出建议初始交流、代表建议督办合议、办理情况跟踪检查、办理效果进行评估的“江东做法”,以及对代表建议承办部门进行绩效评估的“鄞州经验”。
搭建服务平台。围绕保增促调、改善民生,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和引导,有重点地开展集中视察、跨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考察和专题工作调研,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为民代言和模范表率作用。常委会全面推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这一工作既增强了全体代表的履职意识,又发挥了选举单位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展代表接待联系群众形式,海曙、江东等地试行的代表网上联系群众工作,不仅使代表从更大范围上了解社情民意,而且也有利于群众更方便地反映困难和问题。继续强化骨干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代表履职事迹巡回报告活动,激励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
保障知情知政。坚持密切联系代表,不断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联系、接待制度,增进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交流与沟通。全年共举行主任接待代表活动6次,接待代表40余人次,征集意见建议37条。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370余人次,听取代表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500余条。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情况和审议意见,先后有345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和视察检查等活动。举办政情通报会,定期寄送信息资料,并通过“宁波人大网”、代表电子信箱、手机短信等服务平台,提高代表知情知政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