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邮政局颁布《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对快递业务全程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做出基本要求,也把大伙的注意力再一次吸引到快递行业上来。
近年来,随着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的兴起,快递已经成为大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作为流通环节“最后一公里的服务”,方便快捷的快递服务给宁波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大方便,但是随着快递业迅速发展,消费纠纷也在迅速增加。笔者从宁波市工商12315中心获悉,2008年,平均每月快递投诉量为19.8起;2010年,平均每月快递投诉量为30起;而今年前七个月,对快递公司投诉已经达到290多起。
在这些投诉中,有遇到过打电话久等快递公司不来取件的;有收快递的时候,发现快件丢失的,还有的是东西拆开来发现是损坏的等等,不一而足。
对于快递,消费者正陷入爱恨交织的状态。
那么,是快递企业“有法不依”,还是相关法规监管尚处空白?这些焦点问题,有无解决良方?为此,记者特地采访了我市相关部门和部分快递企业。
焦点一
快递怎么变成“慢递”
王小姐在本市一家电子公司工作。前段时间,她通过海曙一家快递公司向朋友投递邮件,当时说好了当天送达,可快两个月了,王小姐的朋友还没有收到。
无独有偶,经常网购的市民陈女士向12315中心投诉,称她通过快递公司向杭州的亲戚寄送杨梅,没想到一个星期后亲戚才收到,打开后发现里面的杨梅已经变质。
专家说法:尽量选择保值快运
无论是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公布的申诉数字,还是本市工商12315公布的申诉统计结果,快件延时无疑成为投诉问题之首。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快递公司也是“有苦难言”:首先,速递员工作很辛苦,大都是外地人从事这种工作,一到过年的时候,员工要回家团圆。而节假日往往又是快递量大增的销售旺季,用工荒与任务量的矛盾,最容易造成快件的延误、遗失;此外,从运输条件上来说,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太多,也容易造成快件的破损、延误,一般情况下,快递公司发货时会首选航空运送,但有些带有磁性的电子物件不允许航空运送,只能选择其他途径,所以速度会受影响。
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同城快件送达时间超过24小时,异地快件送达时间超过72小时,就按照彻底延误处理,如果快件交了保价,就按照保价赔偿;如果未交保价,按照物品实际价格赔偿,但是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的3倍。
记者了解到,民营快递业还没有专用的赔付标准,目前普遍设定的赔偿标准大多是企业自行参照了《邮政法》的相关条款。根据我国《邮政法》相关规定,邮政企业对于邮件丢失、损毁或内件减少等,邮局只赔偿直接损失。也就是说,假如造成邮件延误或丢失,邮政企业只退还邮费。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快递公司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遵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快件直接价值丧失,应该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专家提醒市民,在投递时要认真填写“快递单证”,填单时,一定要把收件人和自己的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填写详细、清楚,以免因地址不详或联系不上造成时间的耽误。特别要填写或督促公司工作人员填写物品名称、总质量、总件数等重要栏目的内容,贵重物品最好交保价。此外,要注意保管所有邮寄凭据,发生问题并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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