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救助才会启动核对
充分保护市民隐私
核对经济收入是否侵犯到了市民隐私?
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会。
据了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只针对社会救助申请人。也就是说,只有当居民提出社会救助申请,需要调查其经济状况时,才能启动核对程序。
其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先授权后核对。社会救助申请人提出救助申请时,除自行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外,还授权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到相关政府机关和机构查询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等经济状况。
在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仅查询与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有关的信息,其他内容都不得查询;使用这些信息的范围,应仅限于救助审核过程中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调查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会对涉及调查评估对象隐私和秘密的信息保密,更不会向与调查评估工作无关的单位或个人泄露。随意散布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核对市民经济状况,是否意味着对市民申报“不信任”?鄞州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整个核对系统不是“有错推论”,而是建立在社会保障项目申请人“诚信认同”的基础上。核对系统作为一个记录个人信用的重要载体,申请人(包括单位)提供的有关证明应真实、可靠,并作出信用承诺。因此,核对程序的全过程,其实是不断强化诚信意识的过程。
那如果申报虚假材料,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申请家庭隐瞒家庭经济状况,提供伪造证件或虚假证明,骗取有关待遇的,一经发现,由区民政局取消已出具的核对结果,并由相关专项社会救助部门取消其社会救助资格,追回之前享受的社会救助待遇,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同时,其取消信息、处罚情况将被记入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诚信体系。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宁波市已在慈溪市和鄞州区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在两区试点成熟后,将在全市推开。
宁波日报记者 金晓东 通讯员 严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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