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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4-27 10:02:59报料热线:81850000

  (三)关于城市化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措施

  目标:“一核两翼多节点”网络型都市新格局加速形成,城乡一体化取得新进展,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化率进一步提高。

  一是着力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全力推进核心城区建设,提升现代都市管理水平和形象品位。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快速路成网工程和城市骨架路网建设工程。推进中心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提高人居品质。二是推动南北两翼协同发展。北翼着力加快余慈中心城核心区等区块建设,打造引领制造业升级和承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平台;南翼着力加快奉化滨海新区、宁海湾区域、象山滨海商务区等区块建设,打造具有海洋产业发展潜力和优势的蓝色经济带。三是促进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发展。研究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卫星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加强卫星城市重大项目的谋划和推进。指导县(市)、区制定出台具体的中心镇扩权实施办法。四是全面开展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实施“33150”创建计划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统筹建设农村水、电、路、信息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对接共享,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农房集中改建。五是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新定位、新要求,启动宁波市功能区规划编制,努力形成符合功能区定位的导向机制。

  (四)关于节能环保的主要目标与措施

  目标: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

  一是着力抓好节能降耗。继续实施能耗“指标双控”,实施1000个左右节能改造项目,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力争每年腾出不少于30万吨标煤的节能空间。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推进清洁能源使用,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控制制度。二是扎实推进污染减排。抓好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力争空气质量下降的趋势得到遏制,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电镀、印染等行业整治。推进排污总量许可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对新建项目实行总量准入。适度稳妥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费和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适当提高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收费标准。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三是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国家、省、市三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构建石化、钢铁、能源等领域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611”工业循环经济工程,加快循环农业建设。

  (五)关于改革开放的主要目标与措施

  目标:省、市两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现新突破;实际利用外资28亿美元;实现对外直接投资12.7亿美元;与上海、舟山等合作取得新进展,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抓好省、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和典型经验。二是深化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改革,启动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适时出台水务管理运营体制改革方案;推进政府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改革试点;编制完成行政审批标准体系框架。三是提高“走出去”水平。加强企业境外投资的指导和服务,加大财税、金融、保险等扶持。落实办展、促展扶持政策,努力拓展新兴市场。四是加大内外招商力度。做深做实重点项目招商计划,整合招商资源,加强重点招商和合作项目的跟踪服务,落实“宁波帮”大会精神和“浙商回归引进”政策,推进与各类国际机构的战略合作。五是做好国内合作、对口支援工作。

  (六)关于社会民生的主要目标与措施

  目标:积极稳定物价水平,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4%左右,加快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0%和11%。

  一是按照加快提升生活品质工作部署,确保全面完成民生实事工程。二是努力保持物价稳定。稳定主要农副产品的市场供给,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落实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继续做好轻费减负工作。三是多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抓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四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完成保障性住房全年新开工、续建和竣工目标,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和管理机制。五是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继续建设一批教育基础设施,加快教育改革试点。提升城乡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人群全覆盖。实施文化发展“1235”工程。进一步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参保人群待遇。六是深化社会管理服务创新,推进综合试点,建立健全多方联合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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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4-27 10:02:59

  (三)关于城市化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措施

  目标:“一核两翼多节点”网络型都市新格局加速形成,城乡一体化取得新进展,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化率进一步提高。

  一是着力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全力推进核心城区建设,提升现代都市管理水平和形象品位。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快速路成网工程和城市骨架路网建设工程。推进中心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提高人居品质。二是推动南北两翼协同发展。北翼着力加快余慈中心城核心区等区块建设,打造引领制造业升级和承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平台;南翼着力加快奉化滨海新区、宁海湾区域、象山滨海商务区等区块建设,打造具有海洋产业发展潜力和优势的蓝色经济带。三是促进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发展。研究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卫星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加强卫星城市重大项目的谋划和推进。指导县(市)、区制定出台具体的中心镇扩权实施办法。四是全面开展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实施“33150”创建计划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统筹建设农村水、电、路、信息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对接共享,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农房集中改建。五是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新定位、新要求,启动宁波市功能区规划编制,努力形成符合功能区定位的导向机制。

  (四)关于节能环保的主要目标与措施

  目标: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

  一是着力抓好节能降耗。继续实施能耗“指标双控”,实施1000个左右节能改造项目,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力争每年腾出不少于30万吨标煤的节能空间。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推进清洁能源使用,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控制制度。二是扎实推进污染减排。抓好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力争空气质量下降的趋势得到遏制,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电镀、印染等行业整治。推进排污总量许可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对新建项目实行总量准入。适度稳妥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费和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适当提高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收费标准。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三是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国家、省、市三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构建石化、钢铁、能源等领域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611”工业循环经济工程,加快循环农业建设。

  (五)关于改革开放的主要目标与措施

  目标:省、市两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现新突破;实际利用外资28亿美元;实现对外直接投资12.7亿美元;与上海、舟山等合作取得新进展,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抓好省、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和典型经验。二是深化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改革,启动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适时出台水务管理运营体制改革方案;推进政府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改革试点;编制完成行政审批标准体系框架。三是提高“走出去”水平。加强企业境外投资的指导和服务,加大财税、金融、保险等扶持。落实办展、促展扶持政策,努力拓展新兴市场。四是加大内外招商力度。做深做实重点项目招商计划,整合招商资源,加强重点招商和合作项目的跟踪服务,落实“宁波帮”大会精神和“浙商回归引进”政策,推进与各类国际机构的战略合作。五是做好国内合作、对口支援工作。

  (六)关于社会民生的主要目标与措施

  目标:积极稳定物价水平,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4%左右,加快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0%和11%。

  一是按照加快提升生活品质工作部署,确保全面完成民生实事工程。二是努力保持物价稳定。稳定主要农副产品的市场供给,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落实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继续做好轻费减负工作。三是多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抓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四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完成保障性住房全年新开工、续建和竣工目标,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和管理机制。五是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继续建设一批教育基础设施,加快教育改革试点。提升城乡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人群全覆盖。实施文化发展“1235”工程。进一步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参保人群待遇。六是深化社会管理服务创新,推进综合试点,建立健全多方联合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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