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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海曙、江东、江北及宁波国家高新区发布今年小学招生政策。四区教育局明确,今年公办学校坚持“零择校”。各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各小学2012年招生地段范围。
录取办法由原先要求“户房”一致,改为学校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一定的先后顺序录取,降低了原先地段生的门槛。四区教育局规定,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校按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招生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
“住、户一致”学龄儿童优先在服务区入学
“有户籍或房产的学龄儿童”如何入学?老三区以及高新区都规定,今年各学校都将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确定先后顺序录取。
这个先后录取顺序,海曙、江北、江东及高新区的规定基本一致。其顺序为: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2.以下各类需在户籍所在服务区就读的学龄儿童:A.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无自有住宅房,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B.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的学龄儿童;C.父母双双出国留学(工作),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的学龄儿童。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4.父母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内有住宅房(房产证为学龄儿童父亲或母亲),但户口因故无法迁入的学龄儿童。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