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寿镇中心农贸市场负责人胡场长也表示了相同的观点,“在菜场里推行明码标价,初衷也是为了让消费者买得安心,但具体实施起来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具体明码标价要怎么做,还要等有关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
慈溪物检分局相关负责人肯定地向记者表示,省物价局出台的《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的通知》需要执行。不过他也承认这的确是项涉及面较广的工程,“现在如何执行菜场明码标价的方案还在制定当中,刚开始不可能在全市所有的菜场全面铺开,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他表示,对于实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物价部门也正着手调研,在经验成熟了以后,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同时,在开展明码标价后,也会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在不干涉市场自由竞争的基础上,保证市场更有序运行。
新闻链接: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的通知》,自7月10日起,全省农贸市场内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标价签、标价牌、打码(胶贴)价格标签、价目表、公示栏、写字板、竹签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具体标价方式可以由经营者自主决定。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价目齐全、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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