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网讯(记者林海北仑记者站陈未鸣通讯员郑亮)浙江省体育局近日发出正式通知,根据“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和《浙江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1]1332号)提出“力争到2015年体育整体水平居国内前列,为2020年率先实现体育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的要求,省体育局决定在全省体育强县(市、区)创建的基础上,开展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试点工作。
体育现代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成功地把现代的体育价值观念、体育管理方式、体育运动过程、体育科学理论、体育方法手段和体育场馆设施等应用于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全面挖掘人的运动潜能,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所能达到的一定水平和发展状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让全体人民都在相对较高水平上享有体育的权利,是浙江体育现代化的最基本要求。
浙江省自2005年开展体育“创强”工作以来,目前已有39个体育县(市、区)、803个镇(乡)成功“创强”,为推进我省体育强省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和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近年来开展体育“创强”工作的实际成果,省体育局确定7个单位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试点单位,分别是:杭州市西湖区、宁波市北仑区、平湖市、诸暨市、义乌市、龙游县、温岭市。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2012年8月至10月,各试点单位根据《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试点参考标准》(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重点项目。试点工作至2014年12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