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辩称
具体业务我不清楚
“我对销售数量并不清楚。”法庭上,身为惠康公司和庆隆公司两家企业的董事长,被告人卜某却装起了糊涂。
“从柳某(格林公司老板)处大量购买油脂产品由谁决定?”公诉人问。“不知道。”卜某说。
“这些油是用什么生产的?”“不知道。”
“勾兑后有没有销售给药品企业?”“不知道。”
“是否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及有关许可证。”“公司员工没给我汇报过。”
“油卖出去是怎么运输的?有几辆油罐车?”公诉人追问。
“不知道,具体经营我不管。董事长的称号是我自封的,具体业务并不知道,开展业务、联系业务等都是由总经理决定。”卜某辩解说。
“惠康公司的实际投资人是谁,你总知道吧?”法官问。“这个……实际投资人就是我。”卜某支支吾吾地说。
而在随后对其余10名被告人的询问中,对方也都指认卜某就是“老板”———不仅拥有惠康公司90%的股权,也是公司内几个重要职务的任命者。
当法官问卜某买进来的油做什么用时,卜某表示卖给了饲料厂:“我只知道柳某生产的是四级豆油,是用什么做的并不知道,主要用于饲料生产。”
“人能否食用饲料油?”法官问。“不能。”卜某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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