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本报刊登了《车子进4S店保养 莫名多出10%管理费》一文。目前,市公管处江北大队已对此介入调查。那么,这笔“管理费”究竟是谁在收?是否具有普遍性?
一汽大众:管理费实为“材料服务费”
涉事的宁波联合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销售的汽车品牌为“一汽大众”。网友所晒收费单中,10%“管理费”其实是指“材料服务费”。依照省交通和物价部门1999年年制定的《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下称《标准》),此项费用是允许收取的。“因为我们使用的是一汽大众的收费系统,在系统中‘材料服务费’被统一写做‘管理费’。所以只是名目不同。”她向记者强调,“事实上并不是我们一家在收,整个行业都在按10%比例收材料服务费!”
至于网友质疑的公管处“搭车收费”一事,她称是前台人员不清楚实际情况,张冠李戴了,这才导致网友误会。
记者调查:部分4S店已停收材料服务费
那么,这个10%“材料服务费”,是否真如联合汽车销售公司所言,在宁波是“行业统一标准”?其他4S店是否都在收取此项费用?记者随机挑选了5家汽车品牌的4S店进行调查。
其中,北京现代、上海大众已经停收了以各种名目收取的“材料服务费”。北京现代的售后服务人员施先生明确告诉记者,公司早在去年10月就接到上级规定,停止收取此项费用。“以前的确按10%比例在收,当时叫‘材料管理费’。”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