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只愿退1500元费用
周先生说,他不差钱,关键是太太自从这次旅游后,有了心病,好几次晚上都从睡梦中惊醒,梦见自己被抢劫了。“这心病就跟月子病一样,最好的治疗办法是我陪她出去再走走,平平安安地回来。所以,起诉前,我也跟旅行社提了我们的要求,安排我俩再出国旅游一次,到附近的日韩也行,这样我们一分钱赔偿不要都可以。”
但旅行社表示,他们愿意将原告未完成的旅游费用按照实际损失退还给余女士。至于实际损失的具体数额,旅行社认为,余女士因为旅游证件的缺失没有参加7月1日至7月3日这3天的土耳其行程,其余的旅游行程均已参加。经结算后,这3天的行程的费用是1500元(包含土耳其旅游阶段的2晚住宿3天正餐,车费、门票等费用)。
旅行社的这个答复,周先生显然不答应。
由于双方都有调解的意向。昨天法官没有当庭宣判,表示还将组织双方进行庭外调解。
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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