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从10月11日起,我市部分道路客运班线车票价格上调。除杭州、上海、舟山等线路不上调外,其他往嘉兴、苏州、无锡、衢州等地的班车票价将上调1至2元不等。
根据2009年发布《关于调整我市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通知》关于“油运联动”的规定,我市跨县以上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加收标准随成品油价格调整适时联动。以我市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5.12元/升为基数,每升柴油价格累计上调达到0.50元及其倍数并持续一个月时,可以加收燃油附加费0.005元/人千米及其相应倍数,反之则相应降低或停收燃油附加费。
此次部分道路客运班车将上调燃油附加费加收标准,此前执行0.015元/人千米标准的班车上调至0.020元/人千米。其中涉及南站始发班线18条,均为市际班线,上调幅度在1至2元。比如宁波南至嘉兴从72元上调至73元,宁波至海宁从66元上调至67元。中心站始发班线共计26条,其中市际18条,省际8条,上调幅度为1至2元。如宁波至南通,从143元上调至145元,宁波至苏州从117元上调至118元。
杭州、上海、舟山等线路不上调。(记者包凌雁 通讯员史美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