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上种花,本是很美的一件事。但如果别人搭建的花坛,造成屋顶渗水,换谁可能都不好接受。北仑的董女士不堪忍受多年的屋顶漏水问题,只好采取法律途径来解决。
屋顶花坛拆了后还是渗水
2003年,董女士在北仑购买了一间店面房,用来经营小卖部。而在此前,房产商已将店面房的屋顶平台出让给了何先生。何先生是个花卉爱好者,不久之后,他就在屋顶平台搭建了围墙,打造了一个“空中花园”。可惜花园虽美,董女士却是一点儿都没心情欣赏。
原来,自从楼上搭起了花坛,董女士店里的屋顶便开始渗水,起先倒也不明显,后来竟发展成滴水状态。
董女士就此事和何先生几次沟通,希望其拆除花坛,均不欢而散。
一年多后,董女士向有关部门举报屋顶花坛这一违章建筑时,何先生才作出了让步,把花坛“搬了家”。
房产商愿意协商解决
不过,花坛拆了,渗水问题却依然存在,这些年,一遇上雨天,问题就严重了。最近,忍无可忍的董女士干脆将房产商和何先生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方负责彻底维修屋面、解决渗水问题,并赔偿其经济损失8万元。
两位被告尽管答辩内容不一,但都认为董女士的要求“过期”了。
房产商表示,既然渗水问题是搭建花坛之后才出现的,足见这一问题的产生与房屋质量无关,理应由何先生承担维修责任。房产商还表示,尽管此问题与己方无关,但由于相关条例规定的屋面防水保修期为8年,因此还是尽可能配合了董女士的维修,而如今,8年期限已过,这一问题与他们不再存在关系。
何先生则认为,既然自己多年前便已按照董女士的要求拆除了花坛,此后产生的渗水问题必定是房屋质量问题,与己无关,事隔多年,董女士居然还将他告上法庭,让他十分费解。
不过,被告上法院后,房产商也对问题给予了重视。庭后,双方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最后,董女士以双方和解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记者 黄金 通讯员 北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