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宠物犬被撞 主人索赔4600元医疗费加1千"折损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1日 09:41   【 】 【打印
0

  胡师傅开车时不小心撞伤了一条名贵的边境牧羊犬。狗主人周女士要他赔偿5600元,并说狗被撞后,性情大变,大小便失禁……还把胡师傅告上了法庭。

  周女士是一家宠物店的老板娘,8月6日下午,她带着一条边境牧羊犬出门溜达,来到海曙区三市花鸟市场内后,她让狗在垃圾桶附近方便。这时,胡师傅开着一辆小客车过来,没注意有条狗在路边。周女士看见后急忙摇手示警,但还是慢了一步,车子压伤了狗腿。

  周女士赶紧报警,交警认定:胡师傅付事故主要责任,周女士负次责。

  随后,周女士将狗送去宠物医院。经诊断,狗伤得不轻。周女士共花去4600元医疗费。经过十几天的住院治疗,狗恢复得不是很理想,医生说它已不能负重行动。

  不仅如此,周女士说,这条狗是纯种边境牧羊犬,出事后行动有点跛,还经常大小便失禁,性情也大变,甚至连门都不敢出了。她认为,这次事故造成的永久性创伤已影响到狗的销售,故除了医药费外,还要求胡师傅赔偿1000元的折损费、康复费。而胡师傅对此并不认同。

  昨天,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周女士为狗花去的医疗费4600元,其中2000元由胡师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剩余部分按照交警的责任认定二八开,即胡师傅再赔偿周女士2080元。记者 黄金 通讯员 李义山

  编辑: 郭静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