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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消防部门将开展“消防征集令”活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1日 10:2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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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笔者昨日从消防部门获悉,从今日开始到11月5日,消防部门将开展“消防征集令”活动,向全体市民征集消防安全标语、宁波市公安局消防局微博LOGO、“我心中的甬城消防卫士”形象艺术作品。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推动冬季防火工作的开展,消防部门将专门成立“消防征集令”作品征选活动办公室,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筛选和评审,最终确定奖项,并将在11月9日“119”消防日当天向社会公布。

  应征人可将作品邮寄至宁波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宣传科,信封左上角注明“消防征集令”字样。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2号。(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颜杰)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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