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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重点提示
醉驾大中型客货车终身禁驾
为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123号令规定: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此外,新令中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规定:有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不得申请驾驶证或要注销驾驶证。
新手肇事倒查发证民警责任
123号令中明确了发证民警的责任。建立了考试培训质量公告制度和违规考试发证责任追究制度,设置考试工作纪律“高压线”,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新手上高速必须由老手陪同
123号令中规定,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
闯红灯记6分、遮号牌记12分
123号令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提高处罚力度的有: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