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部队加大了从大学生士兵中“提干”数量,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经本人申请组织推荐,可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1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今年,我市将严格落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后享受学费补减、奖励等优惠政策,加大力度鼓励高文化程度青年入伍。据悉,我市将给予在甬在校入伍大学生每人每年1万元定额补助,退伍复学后每年减免其学费的60%;对荣获优秀士兵的,复学后按不低于80%的标准减免学费;对在部队入党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此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被批准招收士官的,批准入伍地县(市)区政府给予2万元的奖励金(办理入伍手续后发放一半,其余部分在次年年底前发放完毕);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应征入伍,义务兵退伍后自谋职业的,安置补助金按所在地城镇义务兵2倍标准发放。
惩处规定:逃避、拒服兵役者将被依法查处
张明德强调,履行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应征公民逃避、拒绝服兵役将依法严肃查处。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3万至5万元的罚款;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两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入伍前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入伍后拒绝或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不得恢复学籍。
此外,我市成立了由军分区纪委、市委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及时纠正不正之风。(记者黄合 通讯员赵继承 李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