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当初情投意合甚至瞒着父母登记结婚,如今5年不到,就争吵不断,甚至闹上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让法官断的不再是感情账,而是一笔12万元的“恋爱补偿”款。
现年26岁的小徐,宁海人。6年前,她认识了比她大两岁的方某,两人很快陷入爱河。然而,由于方某没有固定工作,小徐的父母并不认可。于是,次年两人就瞒着各自父母登记结婚了,但一直未举办婚宴和仪式。
婚后不久,小徐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很大,加上方某又无固定工作,两人开始不断争吵。2009年,她离开了宁海,独自一人去杭州生活。之后,小徐多次向方某要求离婚,方某始终未明确表态。
2012年7月,小徐将方某告上宁海法院。小徐表示,由于登记时年龄尚小,结婚草率,婚前双方了解不深,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方某称,即使离婚,小徐也应先归还12万元借款,还拿出一张小徐出具的借条,借款金额为12万元,约定归还日期为2008年底。
对此,小徐则予以否认。小徐称,这12万元并非借款,而是当初定下的恋爱约定,如果两人分手,就补偿方某12万元;如果结婚,这笔借款就自动作废。
小徐的代理人则认为,就算作为借款,借条上的还款日期也已超过两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方某的代理人表示,既然两人已经结婚,方某作为丈夫不可能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小徐催讨借款。因此,应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借款仍在诉讼时效之内。
法庭上唇枪舌剑,双方互不相让。近日,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自愿离婚,并由小徐支付给方某2万元。(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