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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二胎成热点话题 什么情况下才能生二胎?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26日 07:2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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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生育二胎逐渐成了一个热点话题。记者发现妈妈知道网上的不少网友,对此也相当关注,很多妈妈对于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生育二胎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清楚。为此,记者昨天走访了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

  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除以上规定的11种情况外,还有下面几种特殊情况的,经审核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2.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身边无子女的夫妻;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4.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丧偶,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

  5.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为双胞胎,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两个子女都为非遗传性残疾;

  6.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有一个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的;

  8.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为两个,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必须经过审批,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2条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记者戎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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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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