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居民来说,两个月抄一次电表并结清电费是长期以来的习惯。而从12月1日开始,这种习惯要改变了。
昨天,宁波电业局表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省居民用户年底前全面实行每月抄表结算,宁波从12月起启动,实行了多年的“两月一抄”就此将变成“一月一抄”。
将改变185.5万户的缴费习惯
为什么要改“两月一抄”为“一月一抄”?宁波电业局副局长孙志能表示,这是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而定的,浙江省电力公司统一部署进行。“阶梯电价新政策以‘年’为周期,一年里的阶梯分档电量指标在全年度可以自由调剂,如果实施‘两月一抄表’,对很多居民来说就不能准确知道自己还剩余多少分档指标,‘一月一抄’更加精确。”孙志能说。
据介绍,我市有海曙、江东、江北等老三区以及镇海、北仑、鄞州、慈溪等县(市)区共185.5万户居民家庭实行的是“两月一抄”,如果没有办理银行“一卡通”代收而是直接到银行或者供电营业厅付现金,则将增加缴费次数,而且要改变原来的习惯。
多种措施避免居民忘记缴费
“一月一抄”后,会不会发生部分居民忘记缴费而导致欠费拉电?宁波电业局副总经济师、营销部主任虞昉说,供电部门已经考虑了这点,采取多种措施,包括:11月份的电费单里已经提前告知、在小区门口或宣传栏里张贴公告等。
“遇到欠费居民家庭,我们会多次催缴,尽量减少因此带来的欠费拉电。”虞昉说。
可免费订阅电费短信
昨天,宁波电业局方面表示,目前市区只有50%左右的居民家庭办理了公用事业缴费“一卡通”,通过“一卡通”扣费,还有很多居民没有办理。为了减少跑银行现金缴费的麻烦,建议办理“一卡通”缴费。
“居民家庭想知道自家的用电信息,可以拨打供电热线电话或者到供电营业厅订阅电费短信服务,可以及时得到当月电费电量信息、扣费成功信息、缴费提醒信息等,该项服务是免费的。”孙志能说。
“由于客户资料不全,使用电子账单暂时很难实现。”虞昉表示,目前,供电部门设立了两部电话,专门受理用户手机号码和通讯地址的登记以及更改工作,电话将持续开通至2013年1月底(工作日8:30-17:00),市民也可拨打供电热线电话或前往供电营业厅更改信息。只要报上电力用户号即可。
请及时查询今年用电情况
昨天,供电部门表示,今年下半年的阶梯电价周期即将到期,许多家庭可能已经超过阶梯第一档,甚至已经超过阶梯第二档。提醒广大居民密切关注近期电费通知单上的提示信息,及时掌握家庭用电情况。
需要查询的市民可登录浙江95598互动服务网站(95598.zj.sgcc.com.cn)或者拨打供电热线电话。
相关链接
今年7月1日,我省实施了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新政策,相比以往以“月”为周期,新政策调整为“年”为周期,年累计用电量划分为0-2760千瓦时、2761-4800千瓦时、超过4800千瓦时等三档,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38元、0.588元和0.838元。
今年7月1日到年底的电量指标,按照全年的一半确定,即半年内也有三档,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38元、0.588元和0.838元。记者 吴明京 通讯员 张弦 罗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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