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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新政落地 券商步入“春天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28日 13:1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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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经历行业政策全面松绑、创新起跑后,证券业创新迎来好戏连台。经营环境的变化将促使券商利润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原本占据八成收益的经纪业务日渐式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等新业务有望快速增长。

  面对利润结构的巨大变化,证券行业前几年稳定的行业格局恐难继续,固化的格局被新的“鲶鱼”搅动,随着券商新政逐一落地,业务向多元化转型将成为必然。

  密集推出系列创新举措

  但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围绕券商自营、直投、资管、代销等业务密集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通过对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约定购回、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业务进行创新,证券市场已不再是股票、基金等单一经纪业务,尤其是今年5月,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推进证券行业改革创新的11条举措,目前许多创新业务已开始初显成效。

  “新政策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光大证券宁波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该公司相继开展了融资融券、债券报价式回购、股票约定购回式、保证金账户消费支付、现金宝、中小企业私募债、新三板、转融通、策略交易等多项创新业务,“创新业务的全面开展,必将为公司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打下良好的基础。”而华泰证券柳汀街营业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创新业务收入占营业部总收入约为17%。

  除了业务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自今年9月23日《决定》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取消了25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了10项审批项目。截至目前,宁波证监局已将相关政策逐一落地。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后,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通过制定管理规范和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有关业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券商自营业务范围扩容

  在创新的大背景下,券商业务创新有颇多看点。在放宽自营业务方面,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决定》,扩大了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品种范围。

  证监会此前公布的修订说明显示,修改后,增加的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证券等。范围扩大的则是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证券,由部分扩大到全部,以及在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由仅限于由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发行的,扩大到由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发行的,即将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纳入自营投资范围。

  而证券公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政策也得到明确。根据《决定》,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只能以对冲风险为目的,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需要从单一的产品销售转向全面的客户资产配置,为投资者配置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信托、商品、地产等资产。”国泰君安彩虹北路营业部相关人士表示,最终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打造成全方位的资产配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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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