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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改得"头颈酸痛" 老师向家长群发短信要求代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23日 07:0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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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教育局

责令校长作出书面检查

记者注意到,宁波市教育局官方微博昨天也转发了这条微博,并且@鄞州区教育局的官方微博“鄞州教育”。昨天下午5时左右,鄞州区教育局官方微博连发3条微博进行回应:我局迅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此微博反映的情况属实。为此,我们对相关家长致以诚挚的歉意。局相关职能科室将加强督查,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面调查该网民反映的情况,根据事实对学校、校长、老师作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校长书面检查。欢迎广大家长的监督。

市教育局规定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宁波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从去年秋季开始,我市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内容包括自律机制、招生分班、课程计划、作息时间、作业考试、教材教辅和社会评价等7个方面12条指标。

此前,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实施素质教育和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文件精神,编制了《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其中,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2小时,是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主要依据。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