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人流涌动的宁波东站。少年南某和他的父母正在等候开往安徽阜阳的列车。对于这一家人来说,能够一起回家过年显得特别珍贵。因为5天前,南某还以被告人身份出现在镇海区法院接受审判。
三年前,南某初中刚毕业即从安徽老家来到镇海打工。由于未到法定年龄,南某在应聘工作时处处碰壁。此后,没有经济来源且无人监管的南某沾染了小偷小摸等恶习。去年10月1日,南某和两个朋友在骆驼街道某路口抢劫了一个三轮车夫,共抢得98元。
去年底,镇海区法院受理南某参与的抢劫案。按照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的要求,在案卷中,附有其老家相关机构对南某有关情况所作的社会调查结论。该调查认为,南某以前表现较好,符合进行社区改造的条件。如果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愿意承担责任,督促其实施社区矫正,接受改造。
如果处实刑,南某将被投入监狱,如果处缓刑,则有其父母的照顾看管和社区的监管。结合具体案情以及此前南某向法官表达的强烈悔罪态度,镇海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徐俊美认为,依法对南某从轻处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将更好。
法院把案件的审理时间确定在1月30日,徐俊美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在判决后,能让南某赶回老家过春节”。庭审结束后,法院当庭判处南某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法院在作出判决的同时,还发布了一项禁止令和一项监管令:禁止南某在缓刑期内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要求南某父母承担监管责任,督促南某严格遵守禁止令的规定,纠正其吸烟、酗酒、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积极配合法院、公安机关、当地社区矫正组织、学校、居委会等的考察和帮教,并定期向镇海法院汇报南某的工作、学习等状况。
法院的这个判决让一家人喜极而泣。
春节的脚步临近时,缓刑少年南某终于踏上了回家之路。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焦川 正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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