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女友因感情不合提出分手,曾某对此怀恨在心,先后7次谎报警情,称女友在舞厅等处卖淫。
1月29日中午11时40分左右,鄞州高桥派出所接到曾某报警,称当地迎春舞厅有人卖淫。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但未发现有卖淫情况。此后,该所先后接到曾某7次报警,他一直称女友黄某在舞厅、公寓等处卖淫。但民警次次赶到现场,均未发现相关情况。
民警经过仔细调查,发现曾某有谎报警情的嫌疑。2月1日晚,民警在高桥某公寓内找到曾某。经讯问,现年36岁的江西人曾某称,1月26日女友黄某跟他提出分手。在交往期间,他先后给了女友2万元左右钱。曾某对其怀恨在心,先后7次在高桥、集士港等地,通过公用电话、手机谎报警情,称黄某在某舞厅、某公寓等地卖淫。
日前,曾某因多次谎报警情,被处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记者沈孙晖通讯员俞晓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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