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当事车在天童南路超速行驶
昨天下午,记者从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从前天傍晚开始,高速交警已在关注这一事件了。通过网友提供的信息和路面监控资料,可以确定网友所说的这辆白色奥迪A7于2月24日凌晨3点48分被鄞州天童南路的监控拍到。
“目前,我们已将该情况反映给鄞州交警大队,鄞州交警正在进一步调查。”高速交警说。
记者随即联系了鄞州交警大队姜山交警中队,交警中队的陈警官说,通过查询车牌号,确认这辆白色奥迪A7是属于鄞州那家股份有限公司的,与网友“hi__jason”新浪微博上认证的信息相同。此外,微博照片上的仪表盘也与奥迪A7的仪表盘相符。
“今天下午,交警到该公司实地调查,经了解,发微博的应该是这家公司老总的儿子张某,在公司的院子里,交警也发现了微博上的那辆白色奥迪A7。但张某的手机一直打不通,连他父亲也无法联系到他。”陈警官说,张某父亲告诉民警,一旦儿子回家,就带着儿子到交警队把事情说清楚。
陈警官说,这辆奥迪A7在鄞州天童南路曾先后两次被监控拍到,最高时速显示是102公里/小时。而天童南路不同路段限速有高低,但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该车已经涉嫌超速。由于该路口的监控设施不是专门测超速的,在具体数据上可能会有上下浮动。目前,还是要联系上张某本人,要他说出实情,特别要说清楚微博上显示的219公里/小时,是否是市区道路的行驶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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