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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心城区26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未售完烟花爆竹将由批发企业回购、代保管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26日 07:3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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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市安监部门昨天发布消息,蛇年春节、元宵期间,我市烟花爆竹销量较往年减少约三成。从今天起,我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将由批发企业回购或者代保管。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本月24日,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5起,同比减少76.2%;因燃放烟花爆竹致40人受伤,同比减少42.9%,无死亡事故发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万元,同比减少71.4%。  

值得注意的是,元宵节不少市民在市区燃放孔明灯,造成不少安全隐患。由于孔明灯长时间燃烧,受风力、材料等因素影响,一旦接触到窗帘等易燃物品,很容易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构成威胁。(记者王岚 通讯员吴德强)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