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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给谁?三类符合条件对象可申请租赁公租房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详解公租房申请配租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01日 07:1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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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如何管理

  七种情况公租房将被收回

  租房过程中,若被发现有以下七种情况之一,将被收回公租房,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具体包括: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调换、经营或变更用途的;未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损坏住房结构、设备且拒绝修复或赔偿的;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不交租金或连续6个月闲置住房的;利用承租住房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弄虚作假,骗租的;家庭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对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租金按市场租金计收。满6个月仍拒不腾退房的,将按市场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对其不良信用予以记录存档。(记者王岚 通讯员吴培均 王小辉)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