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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区首批公租房3月推出 3248套房源分布于7个小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01日 07:1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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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满不退房要缴高额租金

  按照规定,如果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已经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经区住房保障中心同意,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除停止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外,租金按市场租金计收。

  如果6个月过渡期满,仍然拒不腾退住房,则将按市场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且对该承租人的不良信用予以记录存档。必要时,将由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承租人在超期居住期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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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今年也还有公租房陆续推出

  据市住建委方面初步统计,今年全市计划向社会推出公租房6000余套。除了此次推出房源的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外,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鄞州区、北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杭州湾新区等地,今年也均会有公租房陆续推出。

  接下来各地要推的公租房中,包括企业自主建设的1600余套房源,如鄞州区奥克斯宿舍、北仑区宁波钢铁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杭州湾新区大众公寓项目。这部分房源,将首先满足其企业职工的租住需求。

  记者程旭辉通讯员吴培均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