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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爱洗澡 妻子两次起诉离婚终获判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01日 09:2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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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说,身上发臭、不讲卫生当然不能作为要求离婚的理由,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很难想象懒得连澡都不愿洗、身上透着一股异味的男人,会在做好一位丈夫、一位父亲本职一事上尽心尽责。这至少从侧面表明,这个男人没有责任心,自然也留不住妻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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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上搜索关于伴侣的洗澡的话题,发现大家吐槽还蛮多的,因此离婚的也不少。台湾就有一名男博士因为4年不洗澡,被妻子起诉离婚,湖北襄樊还有一名新娘因为新郎上床前没洗脚,点燃了床单,导致丈夫殒命。

  而且大家关于洗澡的忍受度,差异也蛮大。比较讲究卫生的人(一般是女方),如果伴侣一天不洗澡,就会觉得对方是极品,简直无法忍受;也有人,如果伴侣1个星期不洗澡,还能凑合过下去。

  那么,因为生活习惯不合导致离婚的多吗?宁波蓝泓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主任心理咨询师周敏明说,不多。根据他们搜集的案例统计,这个比例还不到20%。但是,如果一方的生活习惯正好是另一方的“心理按钮”,那么就另当别论,“可能就要超过50%。”

  “比如老公不爱洗澡,连出差回家也不冲冲,而老婆正好有洁癖,个人卫生就成了女方的心理按钮。不洗澡并不会导致他们离婚,而是吵架后男方的反击、打击,会让女方心理受伤,认为对方不爱自己,不照顾自己的感受。如果男方仍旧不改,矛盾日积月累,离婚在所难免。”

  如何处理因为生活习惯不合导致的夫妻矛盾,周敏明说,习惯是一个人自我的表现,每个人都很自我,结婚也是为了实现最大的自我。但这有个前提,就是尊重对方的自我。

  记者胡珊通讯员李义山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