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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管理新规昨起实施 野蛮分拣最高可罚3万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02日 07:1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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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购的电子药罐,快递送到家成了一堆碎片;网上买的巧克力酱,拿到手已经漏了一大半……不少网友都遭遇过“野蛮快递”损坏物品的经历。记者昨日获悉,最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实行,快件丢失、暴力分拣等快递业的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记者 孙美星

  野蛮分拣最高可罚3万元

  市民高女士在淘宝上购买了一个电子中药罐,等快递送到家才发现,药罐已经成了一堆碎片,打电话给快递公司对方表示包裹签收了不负责,最后只得与淘宝店家协商,店家同意退钱,但拒绝再卖一个药罐给高女士,因为担心再次被摔碎。

  包裹分拣时被随意扔来扔去、随意踩踏,这种野蛮分拣现象是行内顽疾。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违规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昨日在江东、鄞州的一些写字楼门口和快递站看到,快递工人随手丢包裹的现象仍存在。“现在快递企业普遍遭遇招工难,快递员工素质也良莠不齐,野蛮分拣的情况我们一直在抓,但很难在短时期内完全杜绝。”某快递公司江东分公司负责人说,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新规。

  不再设3倍邮费赔偿上限

  快递一个价值数千元的笔记本电脑,没有保价,丢失以后快递公司却只能按运费的3倍来赔付,让消费者损失惨重,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

  针对颇受诟病的“霸王条款”3倍运费赔付,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予以赔偿。如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不再设定只赔偿三倍邮费的上限。

  此外,新规还规定快递企业如果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将被处以1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邮政管理部门还可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快递从业人员有泄露客户信息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到1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张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