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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失业保险金上调至每月1103元 增加了55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02日 07:1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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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今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失业保险金也有所提高,相比之前失业保险金的1048元,增加了55元。为每人每月1103元。同时,相应提高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

  据悉,浙江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所在市(地)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确定。宁波此次发放失业保险金执行的标准为75%。目前,我市的失业保险费是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如果劳动者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可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就近到所在地的区、街道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拨打举报劳动违法行为热线电话12333,违规企业将受重罚。

编辑: 张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