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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消保委提醒:慎用电热水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05日 09:2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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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杭州市民曾先生向宁波杭州湾新区消保委投诉:他在商店买了一只电热水袋,使用中电热水袋突然爆炸,产品生产厂家是杭州湾新区某电器厂。

  电热水袋突然爆炸

  今年1月28日,曾先生在家附近的一家商店花23元钱买了一只电热水袋。当晚,曾先生和家人正悠闲地看着电视,突然听到“嘭”的一声,离他们几米远正在充电加热的热水袋突然发生爆炸,室内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味道,桌子上一片狼藉,电热水袋已经四分五裂。

  “幸亏当时与热水袋保持了一定距离,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曾先生说。

  次日,曾先生找到商店老板索赔,因没有购买凭证,对方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曾先生通过电热水袋外包装看到厂家所在地为杭州湾新区,于是向杭州湾新区消保委投诉。在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下,厂家同意补偿消费者相关损失100元。

  用电热水袋有讲究

  使用电热水袋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近年来,电热水袋漏电、爆炸造成人身伤害的消息时有出现。为此,杭州湾新区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热水袋要注意三点:一、购买时尽量选择知名品牌,去正规超市、商场购买,挑选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及3C强制认证标志等齐全的正规产品;二、购买时应索要并保存相关凭证,以便维权之需;三、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以免发生危险,必要时消费者可现场试验取暖升温效果。

  在为电热水袋充电时,可轻摇袋身,避免袋内水温不均,让袋内水温均匀;电热水袋表面不能用锐器刺压、强力摔打,以免破裂、漏液造成伤害,如出现破损、漏液现象,则绝不能再度充电使用。

  通讯员许周挺

编辑: 郭静